浙江/嘉兴-2026-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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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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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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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盐政办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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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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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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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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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卫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作为重点工作,统筹信贷、保险、担保等各类金融资源,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创新惠农金融产品,延伸服务链条、提升服务效能,精准赋能农业提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金融保障。截止今年*月末,我县涉农贷款余额***.**亿元,较年初新增**.**亿元,同比增速*.**%。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针对“推进政银互联互通”建议的答复:一是指导银行机构通过小微融资协调机制的运作和联系,与乡镇村集体等多层级互联互通,积极对接包括供销社、电商协会等渠道,做好信息对接及反馈。截至****年*月末,已走访对接小微企业*****家,累计提供融资***.**亿元。二是指导金融机构依托线上交易数据等信息,搭建农业龙头企业为链主的供应链融资体系,整合农产品交易资金流、物流信息、商流数据、信息流,实现农户贷款线上申请、自动审批。 (二)针对“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建议的答复:一是加强农业产业政策支持。明确“开展农家乐星级创建的主体,达到省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标准的,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的奖励”。大力推广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对粮食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年以来,我县对***户规模化种粮主体给予了粮食生产贷款贴息,获省财政贴息***.*万元。二是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今年,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完成《海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意见》,主要涉及农业生产设施保险业务的有设施大棚保险和农机具综合保险,已全域常态化推广承保。****年以来,设施大棚保险投保****.**亩,涉及农户***户,保费***.**万元;农机具综合保险投保***台,保费**.**万元。三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深化银担合作考核,引导市融资担保机构更多投向我县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截止*月末,全县政府性融资担保余额**.**亿元。 (三)针对“推动融资配套要素市场改革”建议的答复:一是鼓励各金融机构立足海盐农业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工行海盐支行创新推出“农户*贷”“村社*贷”“农业*贷”系列信贷产品。截止*月末,该系列信贷产品贷款余额*.**亿元。海盐农商行全面推进“整村授信”工作,已完成全县**个行政村全覆盖,累计授信农户*****户,农户贷款余额**.*亿元,切实以信用赋能农户发展。二是海盐在全省率先推出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专项贷款产品——“农钻通”,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流转土地的地上(含地下)附着物为债务担保开展贷款。截至*月末,现有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亿元。该产品推出以来,累计颁发他项权证***本,累计发放土地流转抵押贷款**.**亿元。三是向农业农村部申报改革项目,争取《海盐县探索“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模式》相关的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完成《海盐县农业设施与畜禽活体确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海盐县农业设施与畜禽活体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激活农业生产设施权能,丰富“三农”贷款抵押方式。下一步将重点组织开展全面需求摸排和综合评估,试点推进“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三、办理过程 (一)研究提案。*月份收到该提案,对提案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制定集体提案办理计划,与提案者联系,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二)提案办理。针对提案具体内容,部署涉及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工作推进和问题整改。*月份起草提案办理复文。 (三)提案答复。*月份与提案者见面,交流办理工作,征求提案者意见。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联系人:刘杨,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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