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对无故旷工人员解聘的公告
2026-07-06
内蒙古/乌兰察布 中标结果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对无故旷工人员解聘的公告
内蒙古/乌兰察布-2026-07-06 00:00:00

集宁师范学院关于对无故旷工人员解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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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对无故旷工超过**个工作日,或者*年内累计旷工已超过**个工作日人员解聘事宜进行公告,并报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解聘人员名单:

包高娃,女,****年*月出生。******日聘用合同终止。

特此公告。



集宁师范学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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