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食堂面粉、大米、食用油、豆浆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7-09
新疆/乌鲁木齐 变更澄清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食堂面粉、大米、食用油、豆浆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新疆/乌鲁木齐-2026-07-09 00:00:00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食堂面粉、大米、食用油、豆浆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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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食堂面粉、大米、食用油、豆浆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食堂面粉、大米、食用油、豆浆粉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新疆西域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标(成交):新疆智拓海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地 址: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号*栋*层***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泓灼 邓雯倩 张小龙

电 话:************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新疆西域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标以后无法按所投产品供货,(附件:中标企业无法供货说明、采购人、招标代理情况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申请顺延新疆智拓海鸿网络科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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