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09
四川/甘孜 质疑投诉
雅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6-07-09 00:00:00
雅江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雅江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雅江县****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抵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雅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雅江县河口镇木雅广场*幢**楼

被投诉人:四川元盛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号蓝海********座***

四、基本情况

四川元盛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雅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雅江县****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载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仅将投标人自身业绩作为评审标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应纳入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业绩,能直接提现产品技术成熟度、市场认可度及生产稳定性。*.将“提供自有或合作的具有车辆维修保养资格的场所”设为采购需求、评审标准不合理,变相设准入障碍,增加外地企业负担,构成地域歧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将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作为采购需求不合理,变相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检测,无形中加重了投标人的义务和经济成本,是以不合理条件对潜在供应商实施差别或歧视性待遇。*.将“针对各实施点位提供设计效果图”设为采购需求及评审因素不合理,与货物类采购项目性质不符合,增设投标人义务、设置不合理门槛,违背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基本原则。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元盛锦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就雅江县****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现已调查终结。

雅江县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