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丰城市园区标准厂房及公共建筑光伏项目设计[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2026-07-09
江西/宜春 变更澄清
[宜春市本级]丰城市园区标准厂房及公共建筑光伏项目设计[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江西/宜春-2026-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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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本级]丰城市园区标准厂房及公共建筑光伏项目设计[第*次答疑澄清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他设计人员评分项”作如下澄清:
原条款内容为:
“其它设计人员(电气、建筑、结构、电力系统)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每*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分,最多加*分。”
现修改为:
“其它设计人员(电气、建筑、结构、电力系统)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每*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分,最多加*分。”
本次澄清仅涉及上述评分标准的调整,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丰城产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