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07-09
甘肃/武威 质疑投诉
武威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甘肃/武威-2026-07-09 00:00:00
武威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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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财采******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武威市中医医院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武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

一、当事人

当事人:武威市中医医院

址:武威市凉州区复兴南路***

、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在处理武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时,发现当事人武威市中医医院实施该项目过程中存在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的情形的违法情形。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以上事实有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当事人及代理机构提供的情况说明、评审专家的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向当事人告知了我局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其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武威市中医院收到处罚告知书后,提交了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我局依法采纳当事人部分申辩意见。

、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当事人武威市中医医院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令当事人就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违规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行为进行整改。

、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据《武威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将罚款缴入指定银行和账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途径和期限

如对此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向武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武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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