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武威-2026-07-09 00:00:00


武财采罚〔****〕**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甘肃每日第三方咨询评价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武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
一、当事人
当事人:甘肃每日第三方咨询评价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号*单元**层****室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在处理“武威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时,发现当事人甘肃每日第三方咨询评价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过程中存在“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的情形的违法情形。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以上事实有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当事人及采购人提供的情况说明、评审专家的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就当事人甘肃每日第三方咨询评价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向甘肃每日第三方咨询评价有限公司告知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其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详细听取了代理机构甘肃每日第三方咨询评价有限公司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三、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当事人甘肃每日第三方咨询评价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据《武威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将罚款缴入指定银行和账号。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途径和期限
如对此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向武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武威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