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6〕29号)
2026-06-24
广东/东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2026〕29号)
广东/东莞-2026-06-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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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东财采决定书〔****〕**号)
发布机构:东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举办篮球赛事活动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广州金海岸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法定 代表人:邹雪锋
被 投诉 人*: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石竹路*号
被 投诉 人*:广东卓越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号*栋***室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月**日,代理机构发布项目结果公告。*月**日,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答复质疑,投诉人于*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支付项目部分款项。
投诉人反映:本项目存在“先实施后采购”的违规行为,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采购程序、公平竞争及城市信用的基本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