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6-06-18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樟木头分局生活类救助物资及应急装备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澳雅斯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号自编***号
法定代表人:刘银江
被投诉人*: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樟木头分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政通路*号
被投诉人*: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产业园区路*号*栋*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投诉人因对招标文件不满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文件,并于*月**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月**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投诉人反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项无细化和量化,存在不确定的得分区间,且分差大,分数占比重太高;*.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货品质量保证措施的评审项无细化和量化,存在不确定的得分区间,且分差大,分数占比重太高;*.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售后服务方案的评审项无细化和量化,存在不确定的得分区间,且分差大,分数占比重太高;*.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应急预案的评审项无细化和量化,存在不确定的得分区间,且分差大,分数占比重太高;*.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培训方案的评审项无细化和量化,存在不确定的得分区间,且分差大,分数占比重太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