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2026-07-09 00:00:00
**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乙烯气化器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乙烯气化器采购(项目编号:**************)进行招标,并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龙杰机械装备(太仓)有限公司
报价:*******元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传真)。
二、评标情况简述:
*.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 其它情况说明:/。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乙烯气化器采购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乙烯气化器采购(项目编号:**************)做如下澄清答疑:
一、本项目增设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二、本项目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修改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取通过初步评审的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的**%为评标基准价。
三、本项目报价得分计算调整为:
*.报价偏差率为*时,报价得分等于投标报价权重分值;
*.报价偏差率为大于*的,每上升*个百分点扣*.*分,报价偏差率为小于*的,每下降*个百分点扣*.*分,不足*%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分,扣完为止。(保留两位小数)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
特此公告。
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