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所融合科技法庭建设竞价公告
2026-07-09
广西/桂林 招标采购
驻所融合科技法庭建设竞价公告
广西/桂林-2026-07-09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驻所融合科技法庭建设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忠海***********

报价起止时间:********** **:** *********** **:**

采购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数字庭审设备一套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视频会议系统/信号处理设备; 高清庭审主机:兼容适配广西法院统一庭审平台,包含互联网法庭、远程提讯功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符合广西法院融合式科技法庭建设配置要求,兼容适配广西法院统一庭审平台,包含互联网法庭、远程提讯功能。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个 ******.** 科达

买家留言:*

附件: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驻所融合科技法庭技术指标要求.****

响应附件要求:*.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必须提供对所报价品牌产品正品的承诺书、上传报价清单附件(清单中必须明确写明品牌、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恭城瑶族自治县 恭城镇 印山南路*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拾陆万元整(¥******元),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附件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表,未提交报价表或单项报价超出单项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交付使用期及地点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交付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为保证产品供货质量,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高清庭审主机”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供货证明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厂家公章。 (*)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原装正品的、全新的、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设备到货安装前,采购人现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供应商的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核验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并全部退货,同时报送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本采购需求规定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材料的原件供采购人进行核实,并作为项目验收依据之一,否则,相应不予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将同时报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特别注明的收费除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要求如下: (*) 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不得少于叁年。 (*) 采购范围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合格、培训指导使用。 (*) 在使用过程中若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分钟内必须电话技术响应;必要时,*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小时修复,重大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小时修复,若无法修复须提供相应备用配件替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其他要求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谈判,如有此类产品参与谈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设备参数中,标▲号条款为实质性重要性能指标要求,不能负偏离,竞价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该标▲号条款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根据用户对系统的实际使用需求,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做好关于本项目的调研工作。为保证系统兼容性,本项目采购的“高清庭审主机” 可数字接入恭城县人民法院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互控、互发双流,以实现特定要求功能。并在投标时提供可以实现该对接功能的互联互通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签订合同后的验收阶段,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高清庭审主机”产品的对接测试结果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采购人将报上级监管部门核实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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