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泰和县芦居山林场芦居山分场下坑工区风金岑山场四处共225.60亩活立木资源采伐销售经营权网络竞价交易公告信息披露
2026-07-09
江西/吉安 招标采购
[泰和县]泰和县芦居山林场芦居山分场下坑工区风金岑山场四处共225.60亩活立木资源采伐销售经营权网络竞价交易公告信息披露
江西/吉安-2026-07-09 00:00:00

[泰和县]泰和县芦居山林场芦居山分场下坑工区风金岑山场四处共***.**亩活立木资源采伐销售经营权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受挂牌方(人)委托,泰和县芦居山林场芦居山分场下坑工区风金岑山场四处共***.**亩活立木资源采伐销售经营权网络竞价项目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林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举行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标的物简介及起拍价(设有保留价)

泰和县芦居山林场芦居山分场下坑工区风金岑山场四处共***.**亩活立木资源采伐销售经营权网络竞价,权证号:泰府林证字(****)第**********号,山场采伐总面积***.*亩,设计采伐总蓄积量约:***.**立方米,其中:杉***.**立方米,阔叶树**.**立方米。总出材量约:***立方米,其中:杉***.**立方米,阔叶树**.**立方米,四至界址详见县森林技术服务中心勾绘的采伐作业设计图。转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起拍价:******元,交易保证金:*****元,竞价阶梯(加价幅度)****元整。

特别说明

*.松材类采伐运输必须严格遵照疫木管制相关管理办法或文件精神 ,严禁将松材(含柴火)外运出县。

*.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含生产、销售、运输、林区公路修建、办证等环节中的所有税收和一切费用,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成交款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三、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转让(须征集到*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参与竞价)。

四、竞买报名须知:

(一)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根据吉市管办字【****】*号文件通知,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二)电脑配置要求:

交易平台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及以上版本,浏览器:微软***及以上版本;辅助软件:建议使用**********。电脑第一次使用时,可能需要安装驱动!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投标单位】【软件下载】栏目下载“系统驱动安装包”、运行安装完成即可。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三)网上报名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止。

(四)网上报名流程:

*.注册账号(已注册的不能再注册):没有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者须先注册,注册流程:在首页点击【交易主体登录】【免费注册】,注意选择“身份类型”,【投标人】勾选“林权流入方”,新增网员成功后,从【交易主体登录】并在【用户信息管理】【基本信息】【修改信息】中按要求完善、提交信息,显示【验证通过】方为真正注册成功。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网上报名:已注册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选择【交易乙方】身份,在【招标公告】栏目下“林权交易”分类中,对需要参与的招标项目点击点“我要报名进入,按页面提示操作申请。

*.保证金缴纳:在报名页面,选择入账银行,系统自动生成子账号。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线上缴纳至对应的子账号(注意:一个账号只对应一个标的,且他人不能使用!)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南昌分行,账号:***************。

*.交易保证金:将保证金转账至交易平台保证金账户内(注意:保证金必须从“意向受让方同名银行账户”中“转账”!且必须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银行网点转账!不能用现金缴纳!也不能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同时,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入账到非指定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同步银行入账数据:缴纳保证金后,进入报名查看页面,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同步银行入账结果,,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方为真正报名成功。

*.查看竞价时间、竞价阶梯:各标的具体的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以交易平台设定的为准。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应通过【参加竞价】“进入”【竞价界面】查看该标的准确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

(五)网络竞价:本次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时长**分钟,“延时竞价”周期***秒竞价开始前,意向受让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林权业务】【参加竞价】“进入”网络竞价界面参与竞价。

(六)竞买须知:

*.有意向受让方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本项目面积/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且含林中空地面积。不论山场实际出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需确认该流程);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本信息,知悉相关特别提示、应付款项、付款时限以及成交后作为买受人应履行的义务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含及时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按时支付成交款,及时签订相关合同等)。

*.【交易服务费】成交后,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若受让方违约,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受让方将交易服务费交纳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账号:***************),并在备注处注明“付***项目交易服务费”。若受让方未按时付清前述所有款项取消成交资格,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流出方有权重新处置本次挂牌标的。受让人还需按成交总价款的*.**%支付佣金,由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收取

*.成交后,受让方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及成交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到流出方指定账户,并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受让方须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归流出方,且流出方有权取消其受让方资格并将该标的再行挂牌,如再行挂牌成交价达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受让方补足差额。

若受让方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项目交易价款实行场外结算,受让方按照《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向交易发起方支付交易价款,因场外结算所涉及的一切纠纷、争议、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均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

*.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意向受让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流出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未成交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结束(如已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书面合同等,下同)或流标流拍后,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退还通知,明确退回保证金的项目名称、退款单位(自然人)及具体金额等信息。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通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集中一次性办理未成交人、未成交人等相关主体的保证金退还手续。

受让方的保证金退回: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流出方提交的标的完成交接的证明文件且收到流出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及利息原路退回给受让方。若受让方未按时付清交易服务费或签订《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特别提示: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

**.免责条款: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 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方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流入方提供,仅供受让方参考,其标的准确面积应以林业主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本市场针对本次交易项目现场勘察的面积、蓄积等情况介绍也仅供受让方参考,不为项目标的物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七、联系方式: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服务热线)

*.委托方:***********傅先生

*.交易机构:************

*.代理机构:***********/***********孔先生

流出方承诺:

本流出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本次流转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本次流转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符合法定流 转条件。

*. 本次流转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挂牌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流转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及经济损失。

泰和县芦居山林

吉安市瑞远拍卖有限公司

********

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转让合同(样稿)

甲方:泰和县芦居山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林权交易子系统交易项目编号为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由乙方中买成交,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签订如下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坐落林场分场,作业设计为号小班,小班面积合计亩,采伐总蓄积量**(其中:杉**、松**、阔**),出材量**(其中:杉**、松**、阔**,采伐剩余物**(其中:杉**、松**、阔**标的四至界址以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勾绘的采伐作业设计图和甲方现场带界指定为准,调查面积、调查蓄积量、出材量以及评估测算的数据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转让期限

年 月日**年月日止

三、成交款及履约金支付金额及方式

*.竞拍成交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生产力资、修建或维修运材道路费用及木材生产销售经营中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须交纳成交货款***%的履约金元,确保按规采伐,合同到期按时交还采伐山场后,退还履约金。

*.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成交款及履约金。

*.若乙方未按时付清成交款和履约金,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由甲方另行组织拍卖。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山场移交后,由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有权对伐区进行检查验收,对违规作业进行处理。

(二)义务

*.甲方只提供杉**、松**、阔**采伐剩余物**采伐指标,松木只办理县内放行手续或供应吉安绿洲公司。

*.甲方必须带乙方进行现场踩址,拍卖山场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晰,防止越界、超量、超期采伐。同时协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现场进行高压线路、悬崖峭壁等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技术和护林防火交底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对中标山场设计采伐的林木享有收益权。

(二)义务

*.乙方生产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按照伐区设计要求和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进行作业。

*.乙方自行组织生产,未发采伐证的树种不得采伐,做到合理制材,尽量提高出材率,生产出材少于设计数量甲方不补,超出设计数量甲方不另收价款。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木材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放行手续。

*.乙方自行承担木材生产、销售的相关费用,必须在当年完成采伐作业,及时移交伐区,不得延误甲方第二年迹地更新造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中标山场视为甲方已移交给乙方,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伐区的验收和移交

*.伐区生产作业(包括采伐、下山)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人员按伐区设计要求、采伐许可证规定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之前完成采伐,并将伐区移交至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金。逾期未能完成采伐并移交伐区山场至甲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退还成交款和履约金,伐区山场未采伐的林木归甲方所有。

七、其它约定事项

*.在生产过程中修路费用、占用个人林地、田、土及损害青苗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所修道路无偿交给甲方,道路使用权归甲方。

*.如发现乙方使用本合同的木材指标放行运输非本标的木材,一经查实,按林业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没收成交款和履约金。

*.乙方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禁止作业人员在林区吸烟等野外用火,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县林业生态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各执份。

附:活立木竞价山场作业设计图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监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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