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阳安乡中心校教学楼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6-07-08
广西/桂林 中标结果
平乐县阳安乡中心校教学楼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广西/桂林-2026-07-08 00:00:00

平乐县阳安乡中心校教学楼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平乐县阳安乡中心校教学楼

项目招标编号

********************

招标人

平乐县教育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平乐县教育局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两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新建一栋*层教学楼,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内外给排水、供电、消防工程、室外场地硬化、绿化等配套工程

开标时间

****年**月**日

开标地点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

预中标人

广西澜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澜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韦召龙【证书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欧学权【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分计。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胡春梅【证书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文信联【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分计。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林合家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丁艳【证书编号:桂************;身份证号:******************】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世勤【证书编号:桂建安**(****)*******;身份证号:******************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分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平乐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投标文件中未响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否决投标条件“**.**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作否决投标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