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旗山小学功能室改造及人车分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7-08
福建/南平 变更澄清
邵武市旗山小学功能室改造及人车分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南平-2026-07-08 00:00:00
邵武市旗山小学功能室改造及人车分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邵武市旗山小学功能室改造及人车分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中的“*.*.*内容”

更正内容:

*.*.*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对清单内容逐项、完整报价,不得漏项或缺项;未提供的以无效标处理。最后报价时若未提供最后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则工程量清单报价按最后报价总价与首次报价总价的比例统一下浮;其中暂列金、暂估价(如有)不得下浮,且暂列金、暂估价的调整与使用应按合同及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规则执行。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最后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中标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更正为:
*.*.*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设备采购清单》,并对清单内容逐项、完整报价,不得漏项或缺项;未提供的以无效标处理。最后报价时若未提供最后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设备采购清单》,则《工程量清单》及《设备采购清单》报价按最后报价总价与首次报价总价的比例统一下浮;其中暂列金、暂估价(如有)、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下浮,且暂列金、暂估价的调整与使用应按合同及采购人书面确认的规则执行。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最后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设备采购清单》,未中标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邮箱:**********@**.***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邵武市旗山小学

地址:邵武市通湖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鼎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号*幢*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应芳、刘群

电话:************

福建鼎御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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