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2026级公安专业学生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07-08
河南/郑州 变更澄清
河南警察学院2026级公安专业学生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郑州-2026-07-0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郑州-2026-07-08 00:00:00
河南警察学院****级公安专业学生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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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警察学院****级公安专业学生服装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
|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原招标文件中***页“*.样品退还: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不再退还中标供应商。未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样品在采购结果公告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通知未中标供应商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视同供应商放弃样品所有权,由采购人自行处置。”及***页“(*)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不再退还中标供应商。未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样品在采购结果公告期结束后 *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通知未中标供应商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视同供应商放弃样品所有权,由采购人自行处置。” |
| 变更为 |
| 删除以上两处表述。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因《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中,已“取消备份样品”要求,采购文件中以上两处内容漏删,现给予删除。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并已最新澄清文件为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警察学院 |
| 地址:郑州市龙子湖东路*号 |
| 联系人:张老师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楼 |
| 联系人:林艳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林艳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