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6-07-08 00:00:00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博物馆出土木漆器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设备提升第二阶段(荆州)项目第三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博物馆出土木漆器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设备提升第二阶段(荆州)项目第三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宇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光谷创业街以北,关山大道以东*(****)***居住、商业项目(华润光谷长动项目)三期**幢*层(*)商号
被投诉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相关供应商*:广东省科控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号*栋*楼自编***
三、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为***.*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计划备案号为*****************,项目编号为******************。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广东省科控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的中标产品不满足参数要求,被投诉人的答复属于不合理答复,投诉中标供应商虚假应标。*.投诉事项*****为,被投诉人的答复为不合理答复,投诉人查询的资料显示,中标供应商的制造商在官网或者盛瀚********+宣传彩页上公示的技术参数,根本不满足▲**.*和▲**.*参数要求,投诉中标供应商虚假应标。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至投诉事项*、投诉事项**至**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三)责令被投诉人就质疑答复情况与事实不一致,在质疑答复中告知投诉受理机关不正确等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书面报省财政厅。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