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请选择-2026-07-08 00:00:00
项目名称:中安资产公司安徽澳普斯铝材销售有限公司债权法律服务代理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询比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单位名称:安徽皖建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宿松路产融中心**栋**、**层,联系人:何经理,联系电话:***********。
招标人: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皖投万科产融中心**栋**、**层
联系人:何经理
电 话:***********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