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26-07-08 00:00:00
****年锦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年锦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招标代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计划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 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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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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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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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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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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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日历天)
|
评标情况
(得分)
|
|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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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祥瑞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
|
标段工程交工验
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一标段、二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二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零死亡 ”; (*)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
|
**.*******
|
| 第二名
|
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
|
*******.**
|
标段工程交工验
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二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二标段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零死亡 ”; (*)其他:安全生 产责任事故为零
|
**
|
**.*******
|
| 第三名
|
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安全生产“零死亡”;(*)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
|
**.*******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辽宁祥瑞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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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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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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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
|
高丽丽
|
张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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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
|
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
(公路工程)
|
| 编号
|
辽****************
|
辽****************
|
辽************
|
|
| 证书*
|
名称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编号
|
辽交安*********
|
辽交安*********
|
辽交安*********
|
|
| 个人业绩
|
无
|
无
|
无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辽宁祥瑞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
|
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总工姓名
|
张艳红
|
刘国辉
|
杨志远
|
|
| 证书
|
名称
|
公路维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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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隧
|
道桥
|
| 编号
|
********
|
**********
|
********
|
|
| 个人业绩
|
无
|
无
|
无
|
|
四、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和项目业绩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辽宁祥瑞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嘉派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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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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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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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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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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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锦州市丹东线(大凌河特大桥至北小柳段)交通工程施工项目,****年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铁岭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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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口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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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庄西线(田庄台大桥至小盐滩段)、庄西线(田家至螃蟹沟段)修复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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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公示内容: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保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保函财务费用支付凭证;辽宁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电子保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保函财务费用支付凭证;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补遗书编号;中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义县宜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 **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段**号
联系人: 裴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五金机电城*****
联 系 人: 姜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牛先生
联系电话:************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