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南疆轮训大队育才楼家具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26-07-08
新疆/喀什 变更澄清
[政采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南疆轮训大队育才楼家具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新疆/喀什-2026-07-08 00:00:00
新疆/喀什-2026-07-08 00:00:00
[政采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南疆轮训大队育才楼家具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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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南疆轮训大队育才楼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喀什市继保商贸有限公司 | 阿图什市华茂商贸有限公司 |
| *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华凌国际综合市场** ****号商铺 |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幸福路博格拉步行街 * 号楼地下 ***、*** 号商铺 |
| *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元 |
| * | 评审报价 | *****元 | ******元 |
|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元 | ****元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我单位收到针对成交供应商(喀什市继保商贸有限公司)的质疑,经核实该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填写错误。原中标结果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符合法定要求,现按规定从其余合格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依次顺延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变更为阿图什市华茂商贸有限公司。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喀什市西域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联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创新大道***号金泰综合商务区写字楼*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孟姣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