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2026-07-08 00:00:00
一、质疑人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号
邮编:******
联系人:唐文华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电子政务外网四期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业隆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三、质疑答复函内容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现场递交的《质疑函》原件*份,项目名称:百色市田阳区电子政务外网四期项目(项目编号:***********************),针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进行详细审查,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网络专线续费服务、网络和安全设备升级续保服务、政务外网运维服务,网络专线属于广西集中采购目录品目。应当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畴,本次采购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采购程序存在根本性违法错误。
质疑事项*答复:
本次采购程序符合政府采购法定要求,不存在根本性违法错误。结合本项目的背景和特点,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复采购目录为“*********信息技术服务”,非贵公司所说集中采购目录,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
本项目批复采购目录为“*********信息技术服务”。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号)
质疑事项*:
我公司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评分细则,投标报价价格分具备明显优势,但评审得分存在重大疑义,评审打分不客观、不公正。
质疑事项*答复:
本项目评审工作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全程合规公正。不存在评审得分存在重大疑义,评审打分不客观、不公正的情况,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
项目综合得分由多维度评分项构成,价格分优势不代表整体得分必然最优。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体系为综合评分法,并非单一以投标报价价格分确定最终得分。贵方投标报价价格分具备一定优势,仅说明价格维度符合评审要求、得分表现较好,但综合得分需全面考量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匹配度、服务方案完整性、项目实施保障能力、履约资质、售后服务体系、本地化服务能力等全部评审细则。贵方片面以价格分优势推定整体评审得分存在问题,忽视综合评分法多维度评审的核心规则,属于对本项目评分体系的片面理解。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特此复函,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广西业隆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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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