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6-07-08 00:00:00
连城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发布者: ******
受连城县医院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连城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连城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磋商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 连城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 ******.** | 项 | 否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采购包*: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并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②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建[****]*号),供应商若为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应取得省外入闽检测机构在闽备案证书,在资质许可(备案)范围内在闽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不接受。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磋商文件购买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以下同)。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栋楼***室。
*.*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购买】或【电子邮件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磋商文件的购买费用并与代理机构登记确认的方为有效。【现场报名购买】的登记确认方式为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报名购买】的登记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内容应至少包含:供应商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所报项目全称、项目编号、所报合同包号、联系人、电话号码及磋商文件购买费转账凭证;同时还须电话与代理机构通话确认。未按时缴费购买磋商文件或电子邮件报名时未与代理机构电话确认导致其报名邮件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被有效处理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栋楼***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栋楼***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人:连城县医院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西环中路***号连城县医院
联系人姓名:林女士
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栋楼***室
项目联系人:邓宝宝、刘晓兰
联系电话:************
购买采购文件账户: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龙岩第一支行
账 号:********************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