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7-08 00:00:00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临沂市兰陵县泉山路北段西侧的兰陵县中医医院*号楼负一层超市*、超市*租赁权,出租面积共***平方米,租赁期*年,租金年交。 一、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竞买手续办理 请竞买人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报名,并于****年*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经我公司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竞买。未竞得者,竞买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本次拍卖同一代理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四、特别说明: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本次拍卖标的用途为超市,经营期间不得改变用途。装修周期为**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退还。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至拍卖公司缴纳拍卖佣金(佣金按成交价款的*%)并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纳成交价款,具体租期开始时间以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否则视为违约,违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本次拍卖标的商铺均为毛坯交付,买受人对该商铺的任何装修操作须向业主单位报批。竞得单位不得随意更换经营范围和经营品类。 *、买受人不得将竞得的标的租赁权进行拆分或转让。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看拍卖标的,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买受人以未实地查看为由而向拍卖人主张权益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再予以复核测量。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的土建、面积、设施设备及配套现状,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再承担任何改造和维修的责任及费用。 *、相关政府机关及主管部门,法律规范性文件等对经营场所的房屋有要求的,乙方应提前对房屋进行实地查看,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出租房屋能够满足承租人租赁用途的相关具体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