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毛多陂片工程)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2026-07-08
广东/汕尾 变更澄清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毛多陂片工程)更正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汕尾-2026-07-08 00:00:00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毛多陂片工程)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城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毛多陂片工程)(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现对原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一、招标文件内容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付款。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工程预付款:在订立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拨付总工程款的**%,作为工程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工程总量**%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支付合同价的**%;

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工程总量**%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支付合同价的**%;

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工程总量**%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支付合同价的**%;

结算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财政局审定后按照县财政局核定价拨付余下工程款。

更正为: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进度付款。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工程预付款:在订立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拨付合同价的**%,作为工程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工程总量**%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的**%;

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工程总量**%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的**%;

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工程总量**%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的**%;

结算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财政局审定后按照县财政局核定价拨付至结算价的**%,余款*%作为工程质保金,按合约一年保修期满后付清,如凭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提供质保函时则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的***%。

二、招标文件内容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更正为:

**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主任由评标委员会委员推荐产生。

**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授权委托。*名评委全部在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专家在开标会前一天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通过随机抽取。评委主任由评标委员会委员推荐产生。









三、招标公告内容更正:

原招标公告:

现更正为: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年 **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年 **月**日**时**分

答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答疑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备注: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出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招标人: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弘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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