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第二次)(2026-JKADBJ-FC0706)(第1包)
2026-07-08
北京 招标采购
北京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第二次)(2026-JKADBJ-FC0706)(第1包)
北京-2026-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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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第二次)(******************)(第*包)
一、北京丰台某部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概况:主要提供列入同一配送的、采购单位所需要的所有食材原料,包括新鲜或冷冻的蔬菜、水果、粮油、调料、干货、奶制品、豆制品、肉类、蛋类、水产品、冷冻品等其他食材。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或参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配送要求
蔬菜、水产,包括新鲜和冷冻的鲜果、畜禽肉类、禽蛋等货物的配送原则上每周三次(暂定周一、周三、周五),供应商务必于早*:**前将食材送至采购单位验收点;调料、粮油类货物不需要每天配送,视具体情况,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四、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供应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元)(履约金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年预估筹措总金额*%至**%的标准收取),于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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