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县域医共体 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2026-07-08
江西/赣州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核准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县域医共体 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江西/赣州-2026-07-08 00:00:00

关于核准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县域医共体 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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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来《石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事项的请示》(石卫健文〔****〕*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如下:

项目单位:石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

全部

招标

*****;招标

自行*****;

委托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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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核准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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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核准

施工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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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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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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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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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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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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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县本级财政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县人民医院及分院建设。其中县人民医院改造建筑面积****平方米;县卫生健康总院高田分院拆除面****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石城县卫生健康总院琴江分院拆除面积*****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县域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中心药房等资源共享中心建设,具体实际情况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无重要材料等事项,未单独核准;本项目设计、监理、设备、其他事项(包含:建设项目管理费、前期工作咨询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保险费、造价咨询费、施工图审查费、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规办理。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

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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