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7-08 00:00:00
|
左于江分洪工程施工准备项目
|
|||||||||||||||||||||||||||||||||||
|
|||||||||||||||||||||||||||||||||||
|
左于江分洪工程施工准备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左于江分洪工程施工准备项目(重新招标),于****年*月*日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年*月*日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小组评定,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否决投标情形: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未加盖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按投标人须知**.*中第*.(*)的规定予以否决;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按投标人须知**.*中第*.(*)的规定予以否决。 *值:*.*; 评标基准价计算采用方法二。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人(盖章):浙江镜岭水库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字):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鑫洲国际商务大厦**楼,电话:*************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晓丽,电话:*********** 日期:****年*月*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