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挂牌公告】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经营性综合楼出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AH2001738)
2026-07-08
安徽/芜湖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芜湖市-鸠江区-挂牌公告】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经营性综合楼出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6AH2001738)
安徽/芜湖-2026-07-08 00:00:00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经营性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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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经营性综合楼
转让方名称 芜湖市万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其他资产
挂牌价格 ****.** 挂牌期间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转让说明事项 *、用途:商业。 *、特别提示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截止至****年*月*日仍正在运营且运营面积不低于****平方米、运营时间不少于*年的商业经营性综合楼运营合同或其他佐证材料,供出租方正式核验。经出租方正式核验后,符合要求的,承租方在接到签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按照上述要求履行的或经核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违约并取消承租资格,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意向竞租方须现场查勘出租标的,应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交易所对接出租方后通知查勘时间。意向竞租方可在现场查勘环节自愿向出租方提交运营经验相关材料先行供出租方进行书面形式初审,最终结果以竞得后出租方正式核验为准。 (*)出租标的部分区域目前现有**户经营户经营,出租方已与**户经营户签订《过渡期协议》,具体细节意向竞租方应向出租方咨询。出租标的移交后,承租方须给予现有经营户*个月经营过渡期,经营过渡期内保持原有租金标准不变。过渡期届满后,该部分区域交由承租方自主经营,所有经营户续租、清退及相关纠纷等全部事宜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概不负责。 (*)出租标的水、电、消防、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意向竞租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负责完成所有必要的维修与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确保其符合国家规范并通过验收,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出租标的中的地下停车场目前无法使用,使用前需要进行维修及消防设施改造,如需使用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维修及消防设施改造的费用。 (*)装修宽限期免收租金,不计入租赁期限,但不免除承租方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承租方拟在出租标的内开展的全部经营业态,必须事前获得出租方的书面审核批准,经出租方书面审核批准后,方可实际运营。 (*)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合法审批及出租方许可,承租方不得在出租标的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搭建建(构)筑物。 (*)承租方全面负责出租标的(含楼栋主体、地下及地面停车场、楼栋周边人行过道等全部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在租期内对标的楼宇及附属停车场进行严格的日常维护、定期养护与及时修缮,确保其处于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因使用、管理不善导致的任何损坏,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修复责任及相应费用。 (*)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出租标的整体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将出租标的部分转租的,须事前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的,承租方须对次承租人的全部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确保相关转租合同的期限及范围不得超出主租赁合同的期限及范围,且须在相关转租合同签署后*日内将转租合同提交出租方备案。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承租方对外部分转租时,须优先配合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承租方在接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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