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聂拉木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2026-07-08
西藏/日喀则 变更澄清
日喀则市聂拉木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西藏/日喀则-2026-07-08 00:00:00
  • 日喀则市聂拉木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日喀则市聂拉木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标段:日喀则市聂拉木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确定中标人方式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有效期天数为:**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负责招标的“日喀则市聂拉木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于****年*月*日发布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现对该项目做如下澄清:

更正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的第*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系统上“保证金缴纳金额”及第*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进行更正,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系统上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元。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元,系统上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元。

(*)原特定资格:提供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出具的授权书及总代理(若授权为总代理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本项要求仅适用于进口产品,国产产品无需提供厂家授权文件。

现更正为:特定资格:无。

开标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以系统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若因未及时下载最终招标文件或未按最终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更正日期:****年*月*日


特此澄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聂拉木县分局

地 址: 聂拉木县

联 系 方 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西藏国采项目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小区*号楼*层***

联 系 方 式: ***********(招标部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商梦蝶

电 话: ***********(招标部电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