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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对***台公务用车、*台租赁车辆、**台摩托车进行保险(包含机动车强制保险、车损险、第三者综合责任险等险种)
*、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机动车强制保险(含代缴车船税)、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综合责任险(*** 万)、车上人员座位险(每座*万)、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万。 车辆保费计算以 ****年*月**日作为中保信平台的查询基准日。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以实际保险车辆为准。
*、保险车辆在投保所在地以外地区发生保险事故,成交供应商 应提供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服务在出险地领取赔款。
*、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 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清晰需紧急抢救的,保 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垫付抢救费用。
*、对重大人伤案件全程电话导航服务。即对于车险涉及人伤的 案件,提供全流程的电话咨询、协助、指导客户方便、合理地处理人 伤赔案,并提供免费的必要法律援助。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投保人不能亲 自处理善后的,应根据投保人书面授权代为处理。
*、双方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投保人的要求,应同意聘请投保人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