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那曲-2026-07-08 00:00:00
那曲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聂荣县)项目(*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那曲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聂荣县)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式:综合评估法 原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二、澄清内容 我公司代理的“那曲市****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项目(聂荣县)”(招标项目编号:********************),现做出以下澄清修正: *.本项目建设地点修正为:那曲市聂荣县境内; *.本项目为国土绿化类项目,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及专业属性要求,原招标文件中明确类似业绩为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或生态修复类。为确保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招标文件中的对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为建筑工程业绩,与本项目实际建设专业属性不统一、不匹配。为统一招标评审标准,现修正:技术负责人业绩同样要求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或生态修复类业绩。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澄清澄清内容属于实质性内容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予以相应顺延,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不作变动。本次澄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四、重要提示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新下载并使用本次招标文件,所有投标人须以本次发布的澄清招标文件为准。 *.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留意上述发布媒体,如未及时获取本次澄清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若在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致电技术支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