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商务局关于2026年媒体宣传合作项目采购的公告
2026-07-08
四川/内江 招标采购
内江市商务局关于2026年媒体宣传合作项目采购的公告
四川/内江-2026-07-08 00:00:00

内江市商务局关于****年媒体宣传合作项目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字体:

为进一步展示商务工作成效、推广经验做法,助力商务工作推进,加快建设成渝地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局拟对****年媒体宣传合作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内江市商务局

二、项目名称

****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三、项目内容

*.内江商务微信公众号运营;

*.市级媒体日常宣传报道,包括不限于市级媒体新闻客户端、市级平面媒体新闻报道、市级官方微信公众号等

四、项目需求

*.宣传目标和定位:向公众、商贸企业、政府机构中普及商务政策、推广经验做法、展示商务工作成效、宣传消费活动等,进一步提升部门的媒体影响力。

*.详细的宣传计划:根据宣传目标和定位,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包括宣传的内容、形式、时间节点、费用明细等。

*.内容策划和创意:宣传内容应紧扣商务的核心业务和重点工作,突出商务政策的亮点和优势。同时,要注重创意和趣味性,以吸引目标受众的注意力可以通过制作精美的宣传视频、海报等方式,展现商务部门的工作成效

*.宣传渠道和方式:在本地新闻媒体、今日头条、澎湃新闻等全国性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开设官方公众号,做好日常运营维护。

*.遵循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宣传。同时,要保护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权益,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项目预算

不超过*.*万元人民币大写:捌万伍仟圆整)。

、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运作稳定,具备承接政府部门的职能转移及购买服务资质。

响应文件要求

请各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报价并将报价资料(备注:报价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封面、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函、公司介绍、项目方案、费用明细等)一式二份密封后加盖公司公章于*********:**前提交至内江市商务局,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其他要求

*.项目报价所提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

*.供应商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价资格或中选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价金额超过项目预算经费,将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太白路*****

联系人:老师

电话:************。


*****;附件:****年媒体宣传合作项目采购评分标准

*****;

内江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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