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7-08 00:00:00
**周岁以下散居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周岁以下散居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服务项目(二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周岁以下散居特困供养对象照料护理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预算:**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内容:对于**周岁以下未享受医保长期护理险等政策性服务兜底的散居特困对象,提供上门服务。根据宁民规〔****〕*号文件要求,该类群体每月上门服务按照全失能**小时/月,半失能**小时/月给予照护服务。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未满六个月若无上述证明材料的可不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详情见文件第六章目录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査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平台(****://**.***.***.***:****/*******)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选择本项目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上传,平台审核通过后可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确保注册时联系人信息正确无误,如有错误,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资料上传和支付事宜,获取时间结束后系统将及时关闭,不再接受文件获取。标书工本费:***元/包,项目完成后可申请发票。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具有有效年检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点**分***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号*楼候标室。
*、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号*楼评标室。
*、份数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报价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另需单独封装壹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盘形式(单独封装且*盘上需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人沟通。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号市民中心*座*号楼****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祝工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号*楼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