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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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主题分类 其他
- 组配分类 采购公告
- 发布机构 广陵区李典镇
- 生成日期 **********
- 文号
- 时效
- 名称 李典镇沿江村老学校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李典镇沿江村老学校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扬州市李典镇沿江村老学校改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编 号:*************号
项目名称:李典镇沿江村老学校改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价:******.**元
最高限价:******.**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采购需求:设计范围内的拆除、修缮、外墙涂料及安装工程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交、免缴的提供证明)
*.* 与*.*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的价格扣除。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给予**%的价格扣除。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
方式:线上报名。
售价:资料费***元/份,报名时交纳、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叶桥路**号联东*谷瘦西湖科技创新港****)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叶桥路**号联东*谷瘦西湖科技创新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于****年*月**日**:**:**前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公司名称),开标当日交付原件。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加。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本次响应文件制作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根据苏财购〔****〕**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沿江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 裴科长
(二)采购代理机构:扬州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工
电话:*************/***********
地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叶桥路**号联东*谷瘦西湖科技创新港****
扬州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