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挂牌公告】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第四批报废资产
2026-07-08
安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徽省-挂牌公告】安徽师范大学2026年第四批报废资产
安徽-2026-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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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年第四批报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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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安徽师范大学****年第四批报废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师范大学 | 项目类型 | 设备 |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 |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为报废,使用年限较长、设备老化,部分已严重损坏且不完整,部分设备已拆零(卸)无法完整变卖。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 (*)受让方对本次转让标的的拆卸(除)及搬运、离场等工作应按照转让方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自备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及操作人员,且相关费用自理。如在拆卸(除)及搬运、离场等工作过程中对拆卸(除)及搬运、离场主体有相关资质要求的,受让方须落实具备相关资质的主体进行拆卸(除)及搬运、离场等工作,并对拆卸(除)及搬运、离场等工作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转让方不承担拆卸(除)及搬运、离场等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 (*)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勘察,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线上提交经转让方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单》。 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勘察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意向受让方具体现场勘察时间。 意向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提前提交勘察申请的,转让方有权不予安排现场勘察,导致意向受让方无法取得转让方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确认单》、不能完成受让登记及办理报名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将转让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