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2026-07-07 00:00:00
关于公开遴选****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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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主体类别及作业任务
(一)秸秆加工处理与多元利用主体
秸秆加工处理主体 *个,多元利用主体 *个,合计完成秸秆利用量 *万吨。
(二)秸秆离田收集队伍及翻埋还田作业
*.规模***吨以上的秸秆离田收集队伍(含续建、新建)**支,全年完成秸秆离田作业面积 *万亩;
*.翻埋还田作业队伍*支,秸秆翻埋还田作业 ***亩。
(三)秸秆快速腐熟还田作业服务主体
遴选 *个 服务主体,建设 **个 快速腐熟还田展示区,单个展示区规模不低于***亩,总面积共计 ****亩。
二、作业补助标准
(一)秸秆离田作业:补助面积 *万亩,平均补助标准 **元/亩,合计补助***万元。
(二)秸秆加工或多元利用:补助利用量 *万吨,平均补助标准 **元/吨,合计补助 **万元;秸秆翻埋还田作业 ***亩,平均补助标准**.**元/亩,合计补助约 *万元。
(三)秸秆快速腐熟还田作业:补助面积 ****亩,补助标准 **元/亩,合计补助 **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号)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共 ***万元中列支。
四、资金支付方式
实行 “先作业、后补助” 模式,即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具体支付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作业主体与委托方约定执行。
五、申报主体资格要求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自觉接受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具备与申报作业内容、作业规模相匹配的专业设备、技术力量、人员配置及其他必要能力;
(三)在群众中信誉良好,作业质量和服务价格得到服务对象普遍认可。
六、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原则上实行区域化作业。
(二)遴选程序
*.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作业主体,结合自身作业人员、设备条件、管理水平等,自主选择申报作业环节、区域及规模,向营业注册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秸秆快速腐熟还田作业申报除外),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监管站(以下简称“安监站”)。
*.审核确定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评审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申报材料清单
*.《岑溪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主体申报表》(见附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秸秆快速腐熟还田作业申报 还需另行提交报价资料(直接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安监站),报价须为一次性含税报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作业方案制定及全部服务费用。
七、申报时间
****年*月*日 — ****年*月**日
联系人:钟健宁
联系电话:***********,************
附件:****年岑溪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主体申报表
岑溪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年岑溪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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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秸秆离田收集作业 □秸秆加工 □秸秆多元化利用 □秸秆翻埋还田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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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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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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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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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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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简介及 建设方向概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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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承诺 |
承诺:按申报内容实施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和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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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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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