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6-07-07
广西/梧州 招标采购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广西/梧州-2026-07-07 00:00:00

关于公开遴选****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 来源:岑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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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年广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岑溪市)实施工作,根据《****年岑溪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作业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主体类别及作业任务

秸秆加工处理与多元利用主体

秸秆加工处理主体 *个,多元利用主体 *个,合计完成秸秆利用量 *万吨。

)秸秆离田收集队伍及翻埋还田作业

*.规模***吨以上的秸秆离田收集队伍(含续建、新建)**支,全年完成秸秆离田作业面积 *万亩;

*.翻埋还田作业队伍*支,秸秆翻埋还田作业 ***亩。

)秸秆快速腐熟还田作业服务主体

遴选 *个 服务主体,建设 **个 快速腐熟还田展示区,单个展示区规模不低于***亩,总面积共计 ****亩。

二、作业补助标准

(一)秸秆离田作业:补助面积 *万亩,平均补助标准 **/亩,合计补助***万元。

(二)秸秆加工或多元利用:补助利用量 *万吨,平均补助标准 **/,合计补助 **万元;秸秆翻埋还田作业 ***亩,平均补助标准**.**/合计补助*万元。

(三)秸秆快速腐熟还田作业:补助面积 ****亩,补助标准 **/亩,合计补助 **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号)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万元中列支。

四、资金支付方式

实行 “先作业、后补助” 模式,即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兑现补助资金。具体支付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作业主体与委托方约定执行。

五、申报主体资格要求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自觉接受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具备与申报作业内容、作业规模相匹配的专业设备、技术力量、人员配置及其他必要能力;

(三)在群众中信誉良好,作业质量和服务价格得到服务对象普遍认可。

六、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原则上实行区域化作业。

(二)遴选程序

*.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作业主体,结合自身作业人员、设备条件、管理水平等,自主选择申报作业环节、区域及规模,向营业注册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秸秆快速腐熟还田作业申报除外),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监管站(以下简称“安监站”)。

*.审核确定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评审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申报材料清单

*.《岑溪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主体申报表》(见附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秸秆快速腐熟还田作业申报 还需另行提交报价资料(直接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安监站),报价须为一次性含税报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作业方案制定及全部服务费用。

七、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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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钟健宁

联系电话:***********************

附件:****年岑溪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主体申报表

岑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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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年岑溪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申报表

申报类别

秸秆离田收集作业  秸秆加工

□秸秆多元化利用  □秸翻埋还田作业

申报主体名称


申报主体地址


申报主体负责人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主体简介及

建设方向概括


申报主体承诺

承诺:按申报内容实施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和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镇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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