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2026-07-08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友谊县第二中学理化生实验室升级改造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驰昕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二道街***号*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友谊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迎宾街康乐路***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弘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富力江湾新城公建区**栋****号房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市康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路*****号*单元***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为:
(一)本次采购项目,要求产品符合多项国家非强制标准且需要提供检测报告,但是采购人并未给出足够的送检时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投标的情况。
(二)招标文件中引用不适用的标准,存在以特殊要求限制潜在供应商的违规设置,请修改。
(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互相矛盾,不符合科学合理的设置采购需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三)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友谊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宝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友谊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