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建设和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单位备案管理的通知》(苏卫疾控〔****〕**号)文件标准要求,经海州区卫健委组织专业人员评估验收,毓舫专科门诊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和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达到省定标准,可以开展相关疫苗接种服务,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反映或致电*************。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