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7-07 00:00:00
城厢区樟林软件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块*#楼厂房装修项目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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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城厢区樟林软件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块*#楼厂房装修项目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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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福建省鑫阳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福建韬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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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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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计变更申请 |
*、拟设计变更类别 |
*.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含*%)或金额******万元(含***万元)。( ) |
*.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万元(含**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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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计变更理由 |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 ) *.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 *.有关部门检查、省(市)领导调研视察、市政府文件(或纪要、备忘录)作出书面要求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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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设计变更内容 |
*、一至三层卫生间墙面瓷砖由***×***变更为***×***、地面瓷砖由***×***变更为***×***,做法不变,***楼卫生间清镜更换*.***.**。 *、一层原设计自流平找平层为****厚***细石混凝土垫层变更为**厚***细石混凝土垫层,其余结构及做法不变。 *、一楼原设计吊顶为平面造型,应使用单位需要,变更为悬浮吊顶造型。 *、一楼钢化玻璃处及轻钢龙骨隔断处高度太高,存在安全隐患,需增加*****方管共计****。 *、一楼新增***.**乙级防火门*个;一楼大门增加人脸识别门禁系统。 *、一至三层原墙壁踢脚线增加凿除,共计***米。 *、编制说明中第七点(装饰部分)第*点(电梯门套不计入),*~*层电梯口新增*.*厚不锈钢门套。 *、应使用单位要求,三楼电梯口吊顶造型由平吊变更为悬浮吊顶造型。 *、三楼*~*轴交*轴位置墙体按设计图纸砌筑完成后,建设单位要求拆除,共计拆除**.****.*** **.**=**.****,并新增****厚石英石大理石压顶。 **、三楼展示厅造型高度由*.*米变更增加为*.*米高(做法不变)。 **、原设计载重*.*吨的电梯,考虑使用安全,应参建各方要求,变更为载重*.*吨的电梯。 **、二、三楼原设计*******平板灯,应使用单位要求变更为***的********吊灯(每套灯配*条**长钢丝绳和*条*.**长的***.****黑色软线),共计***套。 **、二、三楼原设计**套********吸顶灯,应使用单位要求变更为吊灯,每套吊灯增加 *条**长钢丝绳和*条*.**长的***.****黑色软线。 **、一层原设计**灯带,全部变更为***×****灯盘*** ***,共计***套。 **、一层原设计五角灯珠,因吊顶造型变更,故全部变更为**弯曲线性灯带,共计***.***=****。 **、二楼原设计******钢制桥架过小,管线放不下,变更为*******钢制桥架。 **、因功能需要,二楼大厅增加******钢制桥架共计**.**。 **、一楼吊顶轨道暗藏灯增加造型灯带共计:***。 **、一层展厅两面隔断墙体位置新增***********.*电线共计:**** **、一层展厅两面隔断墙体位置新增 ***********电线共计:**** **、一层展厅两面隔断墙体新增电线位置增加*****钢导管共计:****条=**** **、编制说明中第七点(安装)第**点(配电箱***.***前端进线电缆不计),应使用单位要求,***配电箱新增************+*****电缆共计:*** **、编制说明中第七点(安装)第**点(配电箱***.***前端进线电缆不计),应使用单位要求,***配电箱新增************+****电缆共计:** **、一至三楼卫生间增加挂式小便斗*个、蹲便器**个、洗手池*个、成品水池*个、**个感应器。 **、使用方要求调整部分布局,将原已按设计图纸施工完成的二层(***轴交***轴、***轴交***轴)的地面、党徽、电气工程拆除重新按新的方案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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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的造价变更 |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 变更增加:******元 ; 其中增项:; 甩项: 合计增加:******元(已下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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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计变更申请 |
*、其他附件材料 |
工程联系单、变更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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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施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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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监理单位:(公章)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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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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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报批的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公示*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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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小规模工程四类、小规模工程增加****万元且结算总价不超过***万元备案)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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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类别和原因在括号内打√即可。*.本表格适用于以下设计变更备案:非小规模工程(四类):达到合同价*%**%(含*%)或金额******万元(含***万元);以及小规模工程:增加造价****万元(含**万元)且变更后结算总价不超过***万元。*.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成的造价变更,在报送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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