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宁县残疾人康养中心(含培智学校迁建)二期特殊群体适配性提升工程--改造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6-07-07
浙江/丽水 变更澄清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宁县残疾人康养中心(含培智学校迁建)二期特殊群体适配性提升工程--改造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丽水-2026-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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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宁县残疾人康养中心(含培智学校迁建)二期特殊群体适配性提升工程**改造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来源: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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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景宁县残疾人康养中心(含培智学校迁建)二期特殊群体适配性提升工程**改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第二章采购需求*工程费用标准 | 建筑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规费(%):**.** | 建筑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规费(%):**.** |
| * | 第二章采购需求 | 十二、▲磋商报价要求 供应商首次报价须提交完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作为报价唯一基准。首次清单应标总价指供应商首次报价的响应总价(含上述所有费用)。后续磋商二轮报价仅报整体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位)和最终总价(整数元),磋商过程无需重新填报清单任何单价与合价。 最终总价计算公式: 最终总价 = (首次清单应标总价 − 暂列金额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下浮率) + 暂列金额 + 专业工程暂估价。(计算过程保留*位小数,最终总价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注: ①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不作下浮,均为含税价,金额以采购文件为准;材料设备暂估价为不含税价进入对应清单综合单价,首次清单报价材料设备暂估价按采购文件不得变动。 ②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首次报价须按国家及省级现行标准以及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但二轮报价随整体下浮率同步下浮。(根据财政部国库司在相关留言咨询答复中明确,不可竞争费用也应参与最后报价(二次报价)的下浮,因此,二轮报价整体下浮不视为违反不可竞争费管理规定) ③供应商所报最终总价须与按上述公式计算并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一致。 | 十二、▲报价及合同签约要求: (*)首轮报价(即首次报价): 供应商首次报价须提交完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作为报价唯一基准,首次报价含上述所有费用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注: ①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不作下浮,均为含税价,金额以采购文件为准;材料、设备以及无定额子目综合单价暂估价为不含税价进入对应清单综合单价,首次清单报价材料设备以及无定额子目综合单价暂估价按采购文件不得变动。采购文件无暂列金暂估价内容的,则不做要求,否则报价无效。 ②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首次清单报价费率须按国家及省级现行标准以及采购文件规定执行,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轮报价需报最终总价和下浮率: 磋商后二轮报价必须报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位)和最终总价,且缺一不可。下浮率是指在自己的首次报价前提下进行下浮,最终总价是指以所报下浮率按以下最终总价计算公式计算的结果,并精确到元,磋商过程及二轮报价无需重新填报清单单价与合价。 最终总价计算公式: 最终总价=(首次报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下浮率)+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计算过程保留*位小数,最终总价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磋商后二轮报价供应商所报最终总价和下浮率须与按上述公式计算并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一致,计算差错引起的报价无效,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 (*)成交签约阶段,以供应商首次响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基准,按照成交下浮率统一调整综合单价。 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参与下浮调整。剩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及其他子目综合单价,均按[调整后单价=首次响应综合单价×(**成交下浮率)]进行同比例下调。 供应商仅准许修改对应单价金额,不得变更清单项目特征、工作内容、清单子目数量、条目顺序。清单单价调整完成后统一汇总,形成正式版合同工程量清单,并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及甲乙双方公章,作为施工合同法定附件。 清单各项单价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价、总价四舍五入取整。本项目后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同类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参照本成交下浮率同比下浮执行。 |
| * |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景宁县人民中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岳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柳卫明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幢*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芬芬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号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