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协议义务预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6-07-07
江苏/南通 质疑投诉
履行行政协议义务预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江苏/南通-2026-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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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履行行政协议义务预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苏州恒港绍科技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履行行政协议义务预先告知书》(市北管〔****〕**号)。主要内容是: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返还已拨付的科创项目奖励资金共计*,***,***元(壹佰伍拾万元整),并自收到每笔款项之日起,以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分别计算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你公司拒不履行返还已获得全部扶持奖励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的法定义务,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要求你公司履行前述义务的行政决定。
本机关先后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上述告知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述催告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通过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刊登。
江苏省南通市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