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6-07-07 00:00:00
发布机构: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乳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校园全光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韶关市欣惠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高街*号***铺
被投诉人*:乳源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文体路*号
被投诉人*: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乳源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校园全光网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称: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未回应招标文件遗漏国家强制性安全准入要求的根本缺陷,其“符合国家标准”的空洞辩解与《网络安全法》强制性规定直接冲突。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对“核心设备参数堆砌运营商级极端指标”的答复未提供任何技术必要性论证,未出示任何市场调研证据,其“完全匹配实际需求”的断言毫无事实基础。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对“以国产化之名行定向采购之实”的答复未解释为何“国产化”要求与极端参数指向同一品牌,其“公开透明、无附加隐形限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内容直接矛盾。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对“评审标准畸变、主观分模糊”的答复以“已配套细化评审细则”和“全程留痕”偷换概念,未出示任何细则文本,且未回应参数分重复扣分的恶意设计。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对“大量第三方检测报告且准备期不足”的答复未回应“周期矛盾”的核心问题,其“送检周期不构成法定限制”的表述与采购实践严重脱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