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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年至****年零星维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雨花区城南东路***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禹志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西南环线东侧望兴景园*栋***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年至****年零星维修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 * |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年至****年零星维修服务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壹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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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年至****年零星维修服务,本标的服务期限共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一年,支付上限值为*******.**元/年。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按政府部门相关工艺技术标准执行,同时符合甲方的相关要求。 (一)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乙方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乙方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乙方应在服务期内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乙方承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须提供如下服务 提供****小时驻点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维修通知后,在*小时内进行响应,*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开始施工,一般问题在*日内解决,重大问题乙方应在到达现场后**小时内出具书面维修方案报甲方确认,并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时限完成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解决,需要时,能够提供必要的有偿上门检测服务,检测费用标准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计时工单价上限,且检测服务实施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人员配置要求
(一)组织架构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其组成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应符合要求,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相应的维修服务项目部,配备固定的人员,服从甲方管理,并设置以下人员: (*)项目经理*人,负责管理维修人员及与甲方协调; (*)维修人员的能力须满足甲方要求,常驻*名维修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资质审核、能力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个工作日内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人员,乙方不得拒绝。 (*)维修人员常驻维修服务部,****小时服务制。 (二)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人) (*)全面、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生产、安全、技术及项目管理等,在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施工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 (*)及时接收甲方提报的故障并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确认、维修故障,对作业过程中的问题、困难进行收集整理。 (*)对作业人员进行系统的管理,规划施工计划、安排施工作业人员、管理施工进度。 (*)根据甲方需求随时待命,及时响应甲方的维修需求。 *.维修人员(常驻*人) (*)负责甲方零星维修项目的维修及现场作业施工,其中须包含但不限于管道工、水电工、电焊工、泥工、架子工、木工,油漆工及普工等。 (*)维修人员根据作业内容应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如: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焊工证等。 (*)维修人员与乙方的劳务关系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乙方须派人**小时驻场,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完成时间按甲方要求。乙方不得拒绝甲方的派工内容,但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是否采纳建议由甲方最终决定,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最终确认的方案执行。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遵守政府部门及行业相关工艺和质量的标准和要求,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各级政府及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章制度,按要求持证上岗。 *.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乙方材料或设备(装置)应符合甲方需求,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施工。 *.乙方应文明施工,施工过程要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资源浪费。不得损坏甲方任何设备和财物,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的设施或财物损失,乙方须照价赔偿或无偿修复。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及时清理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 *.搞好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承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相应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搞好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进入甲方生产区域,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液或固体废弃物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实施达标排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应与一般垃圾分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施工完毕后,乙方须修整和恢复施工场所周围的原貌。 *.在施工现场设立警示牌,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期间,做好施工范围内原有设备设施、工程周围花草树木的围护工作。对因施工不当造成损坏的设备设施、花草树木等,按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 **.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乙方应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结算支付劳务工资,不得拖欠。
*.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号)文件规定验收。所有维修内容要求逐条保留前后对比的影像资料。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乙方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维修项目完工后提请甲方验收时,需提供完整的维修记录、前后对比影像资料,资料不齐全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验收期限自乙方补充提交全部合格资料之日起算;乙方累计返工*次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维修,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应付服务款或安全责任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合同折扣为**%,在合同服务期内实施的所有项目均依据该折扣按实结算。维修项目实际结算价=经甲方审定金额***%;计时工单价上限值为***.**元/*小时。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分期 | 序号 | 付款条件 | 达到付款条件起**日 | 支付审定金额**% | 是否为履约验收期 | | * | 一审完成 | ** | ** | 否 | | * | 终审完成 | ** | *** | 否 | 按季度进行结算,乙方应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按相关修缮工程定额进行按实结算。整体结算审计的审减率不得超过**%,超出部分产生的额外审计费等结算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先开具全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逾期开票导致甲方无法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湖南禹志建设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否
*.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含长沙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人员配备、持证人员的配备及设备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履约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号)文件规定验收。所有维修内容要求逐条保留前后对比的影像资料。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乙方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维修记录、前后对比影像资料、技术方案、改进成果及其他衍生知识产权、数据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使用、复制、传播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若因乙方服务引发第三方维权纠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医疗数据、用户信息、运营管理信息等所有非公开信息,仅限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维修服务的目的,不得泄露、复制、传播或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删除所有持有的甲方前述涉密信息。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安全责任保证金******.**元整,本合同服务履行完毕满一年后,且双方无未决纠纷、乙方无未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及相关费用的,乙方可向甲方递交申请退还安全责任保证金,甲方在收到申请后应于**个工作日内退还该保证金。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义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导致失败或损失,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各自的责任和能力,公平分担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的变更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合同中止与终止 *.* 合同的中止 *.*.*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终止 *.*.* 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 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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