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2026年校园食堂改造项目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3次
2026-07-07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瑶海区2026年校园食堂改造项目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3次
安徽/合肥-2026-07-07 00:00:00
瑶海区****年校园食堂改造项目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 瑶海区****年校园食堂改造项目施工补疑* ********** 瑶海区****年校园食堂改造项目施工补疑 **********
瑶海区****年校园食堂改造项目施工答疑澄清公告第*次
发布时间: **********

瑶海区****年校园食堂改造项目施工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不低于***万元的公共建筑业绩是否满足本招标项目?

答: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我公司在****年在芜湖市中标项目,某产业园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

*.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请问我司项目经理具备单个合同*.**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联合体业绩,合同中包含装饰装修工程,但是装饰装修工程金额未体现,能否以装饰装修的工程量造价清单金额作为招标业绩金额要求的证明材料,请予确认?

答:予以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金额等)的,应另附其他材料: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为:****年竣工的某学校改造施工,工程内容:改造面积约****㎡,涉及室内装饰改造、室外附属改造、消防改造、抗震加固、新建电梯等。工程移交内容:包括电梯钢结构玻璃幕墙安装、室内门窗封阳台安装、防火门木门安装、灯具卫生器具安装、不锈钢扶手栏杆加固加高、室内外腻子粉刷、油漆喷涂、屋面防水施工、室外操场塑胶跑道、室内吊顶、器材防腐木油漆翻新、消防泵房安装、室内室外给排水安装、塑胶地板、花岗岩石材铺装、室内室外墙地砖铺贴、沥青道路施工等。请问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某学校改造施工的内容与本项目招标范围非常相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万元。

*.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请问我司拟提供项目经理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暑假校园维修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为“楼顶面渗水、老旧墙面重新粉刷、污水管维修、教辅用房维修改造等”,此业绩是否符合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西南角瑶海建设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胡彩云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