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6-07-07 00:00:00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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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友联船舶绿色智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 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 建设的 浙江友联船舶绿色智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设计 ,由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公开)招标。于 **** 年 * 月 *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于 **** 年 * 月 *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招商局交科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武汉)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项目负责人:卢明,投标报价:***.****万元,服务周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归档之日止。(*)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坞门设计文件;(*)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各阶段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在收到审查意见后*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标准等招标资料;(*)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招商局交科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武汉)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船坞接长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 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 | 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时间:****年*月**日,完成*个**万吨级的船坞设计任务。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 *#、*#船坞接长二期改造工程设计 | 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 | 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时间:****年*月**日,完成*个**万吨级的船坞设计任务。 | 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舟山中天重工有限公司码头和船坞工程设计 | 舟山中天重工有限公司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年*月**日,完成*个**万吨级的船坞设计任务。 | 合同协议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四号船坞项目设计 | 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年**月*日,完成*个**万吨级的船坞设计任务。 | 合同协议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业绩名称 | 与评审有关的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卢明 | 高级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 | 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船坞接长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 担任*个**万吨级的船坞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 |
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 *#、*#船坞接长二期改造工程设计 | 担任*个**万吨级的船坞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 |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 *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浙江友联修造船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