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2026-07-07 00:00:00
[新疆产权交易所]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变卖新源县三河街***号院牡丹苑小区商*#*****房产交易公告
剩余: **天 **小时 **分钟 **秒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变卖新源县三河街***号院牡丹苑小区商*#*****房产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年*月*日。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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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伊犁泽信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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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拍卖/变卖抵税财物决定书》(新县税拍(变)〔****〕*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新源县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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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本次转让标的为新源县三河街***号院牡丹苑小区商*#*****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号为:新(****)新源县不动产权第*******号。 *.本次转让标的所展示的照片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不符,现场部分情况未通过照片体现。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对标的质量、权属完整性、清场交付作出承诺,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亦不承担相关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阶段,自行前往现场实地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出租、占用、欠缴费用等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若意向受让方未能对资产具体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均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且此情形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标的物现状进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若标的物上存在他人使用等合同关系,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核实相关情况,成交后,由受让方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请在竞拍前向此次竞拍标的所属管理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咨询相关政策自行确认购买资格,因不符合政策导致意向受让方无法办理过户的,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转让方、欠税人无关,且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让方须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欠税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新疆产权交易所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受让方各项费用缴纳完毕后与欠税人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 *.本次转让标的如有优先购买权人的,若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向转让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转让方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欠税人及受让方各自承担,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其他详见《价格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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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为准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是否存在优先权:否;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工作日展示时间为**:*****:**,**:*****:**,非工作日不安排展示。 展示地点:新疆伊犁市新源县牡丹苑小区商铺*******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爱红,联系电话:*********** ,是否需要预约:是。 注意事项: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应在标的展示期间进行现场查勘,并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如有必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完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展示现场踏勘有关组织纪律规则和安全防护等要求,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现场查勘或未进行尽职调查以及查勘、调查不充分、不全面导致项目成交后产生异议的,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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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交易保证金设定为**万元。 *.交纳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北京时间)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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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魏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 | |
| 咨询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号金融大厦**楼新疆产权交易所 | |
| 技术支持 | ||
| 其 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