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公安分局公专融合对讲设备服务采购项目
2026-07-07
福建/厦门 招标采购
同安公安分局公专融合对讲设备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厦门-2026-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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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公安分局公专融合对讲设备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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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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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同安公安分局公专融合对讲设备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
张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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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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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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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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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式:
最低价格评审法
供应商资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所提供的平台系统承载硬件环境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能力,并提供备案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具备至少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公告;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 ③采购合同文本;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
*、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附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服务地点:厦门市同安区。
*、供货时提供检测报告。
项目备注:
*、项目主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采购人及其所辖各级机构的指挥调度水平,满足采购人对通信发展的要求,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公专融合对讲设备服务”业务,提供***台无线通信设备(含配套卡流量)。
*、响应维护时间:公专融合对讲设备终端发生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应在*小时内受理,**小时内解决问题,**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在*小时内提供备品备件供采购方工作人员使用。若人为原因导致终端受损,成交供应商应在**小时内收集送厂家维修,费用采购人自理。调度客户端因网络、系统服务器、电脑原因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提出维护要求*小时内受理,在**小时内解决问题,**小时内不能解决的,硬件问题应在*小时内提供备品备件。系统或者网络升级,需提前**小时向采购方报备。
*、付款方式:第一期支付:合同签订并完成所有设备调试、交付使用,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服务期满**个月,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三分之一;
第二期支付:服务期满**个月,且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三分之一;
第三期支付:服务期满**个月,且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三分之一;
*、本项目为交钥匙总包价。报价人须以人民币报价且报价总价应含设备费、配套卡流量资费、调度软件费、专用调度终端费、专线费用、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包括安装所需的辅材、配件等)费用、税收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完成调试及交付使用,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需承诺所供产品为原厂正品,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原厂供货证明函原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如采购人对所供产品有疑问,必须承诺于采购人提出疑问后*个日历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全套投标产品和证明文件原件,供采购人现场逐条核实,逾期视为放弃该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单位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福建厦门)(******.**.***.**)查询,供应商前三年内无如下情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
质保期:
*年
交付时间:
********** **:**:**
交付地点:
同安区
附件
竞价变更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