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镇李靖庄村养老地公墓150亩耕地经营权
2026-07-07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镇李靖庄村养老地公墓150亩耕地经营权
天津-2026-07-07 00:00:00
天津-2026-07-07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李靖庄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镇李靖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镇李靖庄村养老地公墓***亩耕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土地及配套现状,对土地及配套现状无异议。*、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因转出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需要,即使租期未满,受让方也需要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拆除并运作受让方自行建设的设施,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受让方放弃所有权,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以上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同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以上原因产生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人以上述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行为视同承租人违约,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扣除农交所服务费用归出租方所有,该土地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该农用地只能用作种植农作物,蔬菜、粮食、油料(不能种植各种树木)。*、严格按照镇农委要求粮种(粮食种类)、亩数进行播种。*、该农用地不能私搭乱建。**、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不允许挖沟取土等以及一切地上物的建设,合理利用土地。**、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照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履行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李靖庄村有大的规划变动,乙方应无条件的支持与执行,甲方应根据时间与承包费比例退还剩余承包费,政府补偿的青苗费归乙方所有,如无政府补偿,甲方按照亩数产量参考镇农委相关文件给予补偿。 | ||
| 受让方条件 | 李靖庄村本村村民 | ||
| 转出用途 | 耕地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