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7-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太平畈乡王家店村张家湾新建道路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太平畈乡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县太平畈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太平畈乡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发包方式: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
*、项目概况:太平畈乡王家店村张家湾新建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均宽约*米,长约***米,厚**厘米混凝土道路,含路肩培土、边沟修整,护岸修复等。总投资额约**.**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预算价及发包价
预算价:伍拾万零肆仟零肆拾玖元捌角整(小写:******.**元)
发包价:肆拾伍万叁仟陆佰肆拾肆元捌角贰分(小写:******.**元)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交通安全考核合格*级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
*、承包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项目经理(建造师)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承包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包人公章(例:*月**日开标,则连续*个月是指*月、*月、*月、*月、*月;连续*个月是指*月、*月、*月或*月、*月、*月或*月、*月、*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承包资格无效。
十二、采用直接发包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万元以下,承包人资质资格符合本项目发包内容要求,为了便于协调管理,经会议研究,该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发包。
十三、拟定承包单位:
*、名称:安徽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红星美凯龙***栋*******室
十四、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项目
十五、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十六、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七、项目发包时间及地点:
*、发包时间:****年**月**日**时**分
*、发包地点:安徽明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号)
十八、联系方式:
*、发包人:霍山县太平畈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霍山县太平畈乡
*、代理机构:安徽明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号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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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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