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6-07-06 00:00:00
宝胜村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一期) 澄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闽环顺【****】采招****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胜村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澄清信息: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是指需要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的查询报告?还是截标时间前的任意时间都可以?
回复: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相关查询时间段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请问需要提供详细的报价文件是指什么?
回复:即响应文件应提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提供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更正信息:
更正原因:询比采购文件部分内容修改;
更正内容:
*.原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详细的报价文件”更正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提供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原询比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须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响应文件应用**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②可读介质(光盘或*盘)*份:将上传至荔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份。③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应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若出现荔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启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则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秒,递交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荔园北路 *** 号 ** 号楼。”更正为:“*、纸质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有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 * 份、副本 *份,响应文件应用 ** 幅面纸张打印,编制封面【封面 标明“正本 ”、“副本 ”字样】),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荔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未中标的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项
*.询比采购文件、询比采购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告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中闽环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棠坡充电站四层
联系人:吴丹妮
联系方法:***********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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