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原老山制药厂建筑物消险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3栋、18栋房屋加固
2026-07-06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原老山制药厂建筑物消险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3栋、18栋房屋加固
江苏/南京-2026-07-06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6-07-06 00:00:00
(浦口分中心) 原老山制药厂建筑物消险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栋、**栋房屋加固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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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分中心) 原老山制药厂建筑物消险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栋、**栋房屋加固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原老山制药厂建筑物消险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栋、**栋房屋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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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条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年**月至****年*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条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年**月至****年*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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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



